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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际结算业务风险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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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FOB术语的约定,卖方要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运费就由买方承担并单独南昌结算。具体南昌结算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约定FOB价格和运输方式。

2. 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出具货物装船单。

3. 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装船单及运输合同,并确认运费金额。

4. 买方根据运输合同支付运费给承运人或付款给卖方,卖方再支付运费给承运人。

5. 承运人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口,通知收货人取货。

6.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除了支付货物费用,还需要支付港口杂费和装卸费用。

注意:FOB价格不包括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买方需要承担运输费用并单独结算,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运输费用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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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
Owen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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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Hazel
Hazel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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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Skylar
Skylar服务年限:3客户评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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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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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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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顾问向TA咨询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Derek
Derek服务年限:3客户评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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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Samu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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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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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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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Genev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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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拓展顾问向TA咨询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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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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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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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不错,值得借鉴!顶你一下楼主!!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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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结汇业务

结汇业务是取得结、汇(包括外币兑换)经营资格并经我行批准经营结、汇业务的各级机构进行的结汇或外币兑换交易。结汇业务包括结汇业务和付汇业务。

我行理结汇业务主要面临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风险,因此防范重点在于要严格按照国家外汇政策、我行规定和程序理结汇业务,避免因违规操作受监管部门处罚;合理制定并管理结汇汇率价格也是控制并减少我行资金损失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结汇业务

结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外汇,并支付相应的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政策的不同,结汇业务分为贸易项下、非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业务。

一、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资本项目汇混入经常项目;

2、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

3、对于理了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出口汇,未预先理还款手续,即为企业理了结汇、入账。

(二)风险后果

1、未按照政策的有关要求将资本项下的出口汇视同经常项目汇理有关结汇、入账手续,或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监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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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不错,值得借鉴!顶你一下楼主!!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不错,值得借鉴!顶你一下楼主!!

第三章结汇业务

结汇业务是取得结、汇(包括外币兑换)经营资格并经我行批准经营结、汇业务的各级机构进行的结汇或外币兑换交易。结汇业务包括结汇业务和付汇业务。

我行理结汇业务主要面临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风险,因此防范重点在于要严格按照国家外汇政策、我行规定和程序理结汇业务,避免因违规操作受监管部门处罚;合理制定并管理结汇汇率价格也是控制并减少我行资金损失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结汇业务

结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外汇,并支付相应的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政策的不同,结汇业务分为贸易项下、非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业务。

一、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资本项目汇混入经常项目;

2、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

3、对于理了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出口汇,未预先理还款手续,即为企业理了结汇、入账。

(二)风险后果

1、未按照政策的有关要求将资本项下的出口汇视同经常项目汇理有关结汇、入账手续,或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监管部门处罚;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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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结汇业务

结汇业务是取得结、汇(包括外币兑换)经营资格并经我行批准经营结、汇业务的各级机构进行的结汇或外币兑换交易。结汇业务包括结汇业务和付汇业务。

我行理结汇业务主要面临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风险,因此防范重点在于要严格按照国家外汇政策、我行规定和程序理结汇业务,避免因违规操作受监管部门处罚;合理制定并管理结汇汇率价格也是控制并减少我行资金损失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结汇业务

结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外汇,并支付相应的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政策的不同,结汇业务分为贸易项下、非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业务。

一、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资本项目汇混入经常项目;

2、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

3、对于理了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出口汇,未预先理还款手续,即为企业理了结汇、入账。

(二)风险后果

1、未按照政策的有关要求将资本项下的出口汇视同经常项目汇理有关结汇、入账手续,或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监管部门处罚;

第二节        托业务

托业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取款项,出具汇票(或同时附带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款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根据银行在托业务中所承担的角色不同可划分为进口代和出口托业务,根据托单据中是否附带商业单据可分为跟单托和光票托。

托的支付方式主要是建立在商业信用上,托行与代行对托款项能否妥不负责任,因此,在托业务中,我行所承担的资金风险较小,但理业务时必须注意遵守国际惯例、国家外汇政策,并符合客户或国外银行的要求,认真地履行托行或代行应尽的义务。

一、进口代

  进口代是指国外托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我行代其向出口商提示单据并予以付款或承兑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在叙作进口代业务时,我行对所到的代单据必须在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才能交给进口商;如果我行在付款或承兑前放单给进口商,或因单据保管不善造成遗失,则我行将承担客户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因此我行在到单据后必须妥善保存单据,根据托行的指示正确地单据。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进口代业务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一)        付款交单(D/P AT SIGHT 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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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不错,值得借鉴!顶你一下楼主!!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不错,值得借鉴!顶你一下楼主!!

第三章结汇业务

结汇业务是取得结、汇(包括外币兑换)经营资格并经我行批准经营结、汇业务的各级机构进行的结汇或外币兑换交易。结汇业务包括结汇业务和付汇业务。

我行理结汇业务主要面临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风险,因此防范重点在于要严格按照国家外汇政策、我行规定和程序理结汇业务,避免因违规操作受监管部门处罚;合理制定并管理结汇汇率价格也是控制并减少我行资金损失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结汇业务

结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外汇,并支付相应的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政策的不同,结汇业务分为贸易项下、非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业务。

一、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资本项目汇混入经常项目;

2、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

3、对于理了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出口汇,未预先理还款手续,即为企业理了结汇、入账。

(二)风险后果

1、未按照政策的有关要求将资本项下的出口汇视同经常项目汇理有关结汇、入账手续,或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监管部门处罚;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不错,值得借鉴!顶你一下楼主!!

第三章结汇业务

结汇业务是取得结、汇(包括外币兑换)经营资格并经我行批准经营结、汇业务的各级机构进行的结汇或外币兑换交易。结汇业务包括结汇业务和付汇业务。

我行理结汇业务主要面临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风险,因此防范重点在于要严格按照国家外汇政策、我行规定和程序理结汇业务,避免因违规操作受监管部门处罚;合理制定并管理结汇汇率价格也是控制并减少我行资金损失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结汇业务

结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外汇,并支付相应的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政策的不同,结汇业务分为贸易项下、非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业务。

一、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资本项目汇混入经常项目;

2、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

3、对于理了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出口汇,未预先理还款手续,即为企业理了结汇、入账。

(二)风险后果

1、未按照政策的有关要求将资本项下的出口汇视同经常项目汇理有关结汇、入账手续,或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监管部门处罚;

第二节        托业务

托业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取款项,出具汇票(或同时附带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款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根据银行在托业务中所承担的角色不同可划分为进口代和出口托业务,根据托单据中是否附带商业单据可分为跟单托和光票托。

托的支付方式主要是建立在商业信用上,托行与代行对托款项能否妥不负责任,因此,在托业务中,我行所承担的资金风险较小,但理业务时必须注意遵守国际惯例、国家外汇政策,并符合客户或国外银行的要求,认真地履行托行或代行应尽的义务。

一、进口代

  进口代是指国外托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我行代其向出口商提示单据并予以付款或承兑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在叙作进口代业务时,我行对所到的代单据必须在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才能交给进口商;如果我行在付款或承兑前放单给进口商,或因单据保管不善造成遗失,则我行将承担客户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因此我行在到单据后必须妥善保存单据,根据托行的指示正确地单据。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进口代业务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一)        付款交单(D/P AT SIGHT OR

你提出的这些风险对于国际南昌结算业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银行应该采取一系列严谨的控制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业务监管能力、规避和转移市场风险、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完善业务法律文本等。同时,还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国际南昌结算业务的风险,确保银行的资金、市场和信誉安全,进而提高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

出口信用证业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即到证行的来证后,我行对信用证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及时通知给出口商;出口商出运货物后,我行对出口单据进行审核,并理寄单索汇、汇及结汇等业务。

(一)信用证通知及撤证、退证的

  信用证通知指我行到国内外银行来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核实信用证有关条款后,将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风险防范重点在于信用证真实性的确定和条款的审核,特别注意“软条款”可能带来的被动影响。

1.        主要风险点:

(1)        对来证或修改真实性未作核实;

(2)        未能完整无误地将信用证/修改通知客户;

(3)        未妥相应的签手续;

(4)        未征得各有关当事人的书面同意理了撤证或退证;

2.  风险后果:

可能造成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纷争,导致我行承担过失责任。

3.  防范措施:

(1)        认真核对来证的印鉴/密押 如有不符, 应一边通知受益人, 同时声明”印鉴或密押不符, 出货前请洽我行”, 一边向证行查实;

(2)        到来证后应立即

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未按有关政策规定理现钞入结汇手续;

2、为非贸易项下汇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非贸易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注意企业汇情况与其经营情况吻合。

3、非贸易项下现钞入结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三、资本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未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理资本项下结汇业务;

(二)风险后果

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到监管部门处罚;

(三)防范措施

1、对于资本项下汇,不得出具出口汇核销专用联。

2、除部分地区当地外汇局已放一定限额的资本金结汇业务外,其余资本项目入结汇均需凭外汇局核准件理。

3、中资银行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4、资本项下现钞入结汇必须凭外汇局批准件理。

第二节        付汇业务

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将外汇给单位或个人,并取相应的的外汇业务。付汇是指银行根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将外汇对外支付的业务。付汇业务分为贸易

第四章国外旅行支票业务

旅行支票是指由银行或旅行支票公司发行的未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的一种定额支票,不包括我行的VTM卡等形式的电子旅行支票。国外旅行支票分为代和兑付两项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及业务人员未按照管理规定理业务而带来的对银行信誉、资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一节  旅行支票的预定、保管和领用

一、        主要风险点:

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旅行支票的拆封、核对、签、登记、领用及出入库等手续。

二、风险后果

  一旦旅行支票遗失,将造成我行资金风险。

三、防范措施

1、应由有权人双签后对外预定;

2、坚持双人拆封、核对、签的原则;

3、视同现金进行保管、存放和理出入库、领用手续;

4、每日营业终了,必须对登记簿和结余实物换人复点核对,到账实相符,并将结余旅行支票入出纳库箱保管。

第二节  旅行支票的代

一、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有关政策要求及行内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购申请材料;

2、        未妥资金即将旅行支票与客户;

3、        未及时向旅行支票公司理有关资

二、境内划转

  境内划转是指境内汇出汇款,即汇款人和款人均在我国境内(含境内保税区汇款)、汇出的币种为外币的汇款业务,它包括同城转账和异地汇款。

(一)主要风险点

1、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划转;

2、错划、漏划或延误划款。

(二)风险后果

1、可能被监管部门查处。

2、引发与客户的纠纷 造成我行信誉或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按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仔细审核客户提交的汇款申请资料;

2、审查客户的划转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查实客户帐面资金情况, 到先扣款, 后划转;

4、准确选择汇款方式、汇款路线和款银行, 避免线路迂回造成延误;

5、严格按制度要求,好具体业务的复核和授权工作。

三、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指我行到国外银行汇入的款项并按照国外银行的汇款指示将该笔款项解付给款人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未能准确解付汇款;

2、 未按规定审核和区分款项来源;

3、 未按款项来源性质理入帐手续;

4、 未按规定对大额和可疑汇款进行申报;

5、 错误退汇。

(二)风险后果

1、资金误入非款

)进口代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对于需备案表的情况,应审核备案表;

3、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4、银行在向进口单位核发“对外付汇/承兑通知书”或相关凭证时,应同时核发《进口信用证、托承兑/付汇情况表》;

5、汇金额不得超过来单金额;

6、必须认真核对客户提交的承兑/付款通知书、购汇申请书的印鉴,确认客户已同意付款,确认购汇的真实性。

(三)项下

1、需查验并打印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2、认真核对汇出汇款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书的印鉴;

3、应按规定审核付汇材料,特别是注意审核是否需备案表、进口证明等;必须进入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报关单真实性、付汇后必须进行核注、付毕后必须结案并打印电子底帐;

4、付汇正本资料应加盖“已供汇”章并按规定签批;

5、付汇后必须按规定理国际支申报。

(四)预付货款项下

1、需查验企业名录,对处于催报状态的企业,签发“催报通知书”并由企业经人员签;

第三节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是一家银行(证行)根据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方(受益人)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付款的书面承诺。信用证方式的南昌结算特点是: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信用证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服务及/或其他行为。

信用证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对信用证项下有关当事人信用的把握、有关文件的、操作程序、南昌结算和帐务等方面出现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叙信用证业务,除了防范其他国际结算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外,还应特别注意对信用证真实性、信用证条款的把握以及对单据的审核和,防范因单据不当产生的操作风险,防止欺诈的发生;同时对一些特殊信用证的技术也应谨慎、妥当。

一、        进口证业务

  应进口商(证申请人)的申请,我行向出口商(受益人)出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一旦出,我行即负有独立的付款责任。即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且单据之间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得到进口商的偿付,我行作为证行必须向出

二、        出口跟单托

  出口跟单托是出口商将向国外客户款的汇票及出口单据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

(一)主要风险点

1、 单据交接手续不清;

2、 未严格执行托人的托指示;

3、 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或误寄单据.

(二)风险后果

引起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甚至造成我行资金损失。

(三)防范措施

1、 客户向我行交单必须随附《客户交单单》, 清楚注明委托事项; 如客户委托事项中, 某些我行无法到的, 应要求客户修改;

2、经人员应对单的委托事项逐一审核,包括交单条件是否清楚, 付款人和代行名址等. 同时应与实际的单据种类和份数、 金额. 、期限核对清楚,方可理签手续;

3、        按客户的代行名址寄送单据。如客户的代行名址与我行掌握的有出入, 应客户确认;若客户委托我行选择代行,我行按以下原则选择:符合总行行政策、资信较好且与我行有过来往、与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国家的银行;

4、        准确缮制出口托面函, 确保委

第二章对外担保业务

对外担保业务是指我行以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形式向境外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书面保证,保证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履行责任时,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保函规定的条件向我行提出索赔,我行须履行偿付义务。

对外担保一经出具,在债务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到债权人符合条件的索偿,我行即无条件地代债务人履行其义务或赔偿损失,,因此,对外担保出具前,我行必须严格好对业务的合规性、被担保人信用和对外担保的条款三个方面的审查。对外担保业务中我行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户(债务人)违约风险、政策风险、条款风险、反担保风险、政治法律风险及汇率风险等。其中来自债务人的违约风险是最大风险,为防范此风险,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切实落实有关反担保条件,同时仔细审核保函条款,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一、        主要风险点

1、        对外担保项目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2、        未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备或报批;

3、        未对申请人的资信实力进行审查;

4、        我行在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超出申请人对我行的授权。

出口信用证审单、寄单与汇

  是指客户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出运货物并缮制单据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通过我行审单、寄单并索汇的业务过程。

1.        主要风险点:

(1)        未按国际惯例和信用证条款认真审核单据;

(2)        未妥与客户之间的交接签手续;

(3)        出单时未背批,导致信用证超额使用;

(4)        不正确缮制寄单面函/索汇指示或邮寄单据 导致汇延误;

2、风险后果:

  导致汇延迟或汇不着, 引发我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我行被迫承担过失责任。

3、防范措施:(1)应审查所交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是否已核符、是否生效。如信用证/修改的印/押未核符或未生效应及时告知受益人;

(2)仔细清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份数是否相符, 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或修改有无缺号等,如单据份数不足或信用证内容不完整或修改有缺号,应要求受益人补足。       

(3)  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信用证条款仔细审核单据是否相符,如有不符, 应详细列明告知客户修改或由客户担保出单;

(4)审单人员应在

第一节        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款一方,来完成南昌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流向不同可以分为汇出汇款和汇入汇款;以汇款人和款人是否在我国境内又可分为境内外汇划转和境外汇款业务。外汇汇款一般用于贸易项下的预付货款、及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非贸易项下的国际支付等。

  汇款业务风险防范重点在于政策风险和操作风险。因此,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查汇出款项是否符合外汇政策,并严格按照客户汇出汇款申请书要求理汇出汇款业务;审查汇入款项的来源,并根据外汇政策及我行规章的有关要求妥善汇入汇款业务。

一、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是银行根据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一)主要风险点

1、客户提交的汇款手续不全;

2、汇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3、客户资金不足;

4、客户申请书的印(签)章不符;

5、未严格执行客户的汇款指示。

(二)风险后果

1、政策风险:  汇款手续不全或汇款

不错,值得借鉴!顶你一下楼主!!

第三章结汇业务

结汇业务是取得结、汇(包括外币兑换)经营资格并经我行批准经营结、汇业务的各级机构进行的结汇或外币兑换交易。结汇业务包括结汇业务和付汇业务。

我行理结汇业务主要面临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风险,因此防范重点在于要严格按照国家外汇政策、我行规定和程序理结汇业务,避免因违规操作受监管部门处罚;合理制定并管理结汇汇率价格也是控制并减少我行资金损失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        结汇业务

结汇是指我行按规定的汇率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的外汇,并支付相应的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政策的不同,结汇业务分为贸易项下、非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业务。

一、贸易项下

(一)主要风险点

1、资本项目汇混入经常项目;

2、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

3、对于理了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出口汇,未预先理还款手续,即为企业理了结汇、入账。

(二)风险后果

1、未按照政策的有关要求将资本项下的出口汇视同经常项目汇理有关结汇、入账手续,或未按规定出具或补制出口汇核销联,我行将承担政策风险,可能遭监管部门处罚;

第二节        托业务

托业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取款项,出具汇票(或同时附带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款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根据银行在托业务中所承担的角色不同可划分为进口代和出口托业务,根据托单据中是否附带商业单据可分为跟单托和光票托。

托的支付方式主要是建立在商业信用上,托行与代行对托款项能否妥不负责任,因此,在托业务中,我行所承担的资金风险较小,但理业务时必须注意遵守国际惯例、国家外汇政策,并符合客户或国外银行的要求,认真地履行托行或代行应尽的义务。

一、进口代

  进口代是指国外托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我行代其向出口商提示单据并予以付款或承兑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在叙作进口代业务时,我行对所到的代单据必须在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才能交给进口商;如果我行在付款或承兑前放单给进口商,或因单据保管不善造成遗失,则我行将承担客户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因此我行在到单据后必须妥善保存单据,根据托行的指示正确地单据。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进口代业务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一)        付款交单(D/P AT SIGHT OR

三、        光票托

  光票托是指金融单据托,即款人将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金融委托我行向境外银行理款的一种南昌结算方式,。根据入帐方式不同,光票托分为立即贷记和妥贷记两种方式。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因伪造、变造、虚假背书等造成付款行拒付退票。

(一)主要风险点:

1、选择了不恰当的代行理托延误汇或增加托费用;

2、采用了立即贷记托方式为客户理托后被代行追索;

3、客户委托我行理托的手续不全或交接不清, 引发纠纷;

4、我行在邮寄过程当中操作失误。

(二)风险后果:

1、我行须承担造成延误汇或增加费用支出的过失责任;

2、我行的托款项无法追回, 造成资金损失。

(三) 防范措施:

1、要求客户在首次理光票托业务时,应逐笔填写“外币托委托书”,清楚列明有关事项;

2、选择信誉优良.在货币清算地的帐户行作为代行;

3、审核背书是否连续, 并将正反两面复印留底;

4、对资信实力不足的客户,如采用立即贷记方式理托, 托回款项应待过了我行与代行的协议追索期后方可进客户帐;

5、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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