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司出口巴基斯坦一票货物走的是银行D/P,对方单据收到了,鸿运国际货款也收到了。结果付款银行告诉客户单据中少商业发票,让客户告诉鸿运国际通知鸿运国际银行再发送一份商业发票,鸿运国际就觉得事情很奇葩,货款都受到了然后告诉鸿运国际少发票。鸿运国际银行也觉得不可理喻,重发发票需要对方银行发丢失报文然后我方银行便可重新发送,结果客户告诉鸿运国际对方银行不给发,然后我方银行告知没有丢失报文也发不过去。于是整个事情就僵住了,没有发票银行不放单,现在货物已经到港了,不知如何是好,请各位大神前辈支支招。。
首先,你们可以向对方银行提供第二份商业发票并请他们协助处理。如果对方银行不同意,你们可以联系你们银行的国际业务办理人员,请求他们与对方银行沟通。
其次,如果对方银行仍然不同意,你们可以考虑修改D/P单据。修改D/P单据需要对原单据进行取消,然后重新开具新的单据。可是这个操作需要对方同意并且银行方面也必须配合操作才能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方案都无法解决问题,你们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但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建议在选用这个方案之前寻求法律意见。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DP条款下,操作流程是你们办理好一切出口手续后,你们把客户所需要的清关单据传真或E-MAIL给客户,然后将所有正本单据寄到客户指定的银行当地银行确认收齐单据之后会通知收件人付款,然后对方银行会将货款付给你的银行,这样子你才能去结汇。一般情况是不会出现你都结汇了才通知少文件的。那么这个时候你可以问一下能否退回重新走流程,或者说能否通过dhl或者其他快递直接寄出,不需要再通过本地银行寄出这样子操作。
D/P是指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在这个条款下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可将商业(货运)单据交给进口方的一种结算方式。在这个情况下,客户说没有收到发票的情况,你们双方都僵持不下,那么是否可以要求把货款退回,重新走一遍流程呢?或者说你们目前已经收到了货款,就不需要通过银行再次给你们发送文件,你让客户问一下当地能否你们直接安排其他快递把发票直接寄过去呢?这个最好是让客户先去核实好能否操作之后在进行下一步安排。
D/P是付款交单的意思, 具体操作为你办理一切出口手续后,取得所有客户需要的单据。将单据传真或E-MAIL给客户,然后将所有正本单据寄到客户指定的银行银行会通知你的客户让他付款,然后银行将货款付给你的银行,然后客户的银行将全套单据给你的客户,客户可以拿着单据去清关和提货。交易就完成了。D/P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如果现在对方银行不给发丢失报文的话,那么事情没法继续下去了。那么你的客户又还没有付款,重新走一遍流程不就行啦。以前的文件作废。
D/P为付款交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即期D/P,另一种是远期D/P。两种的区别是一个是客户在银行告知收到单据后就付款给银行进行赎单,银行收到款后给客户单据,客户用以清关和提货。远期D/P就是客户承诺在收到单据的一定时间范围内付款给银行。那么做远期D/P的话风险是相当的大的。那么你现在就看你的客户有没有已经付款给到银行了,如果付款了的话,那么可以让你的客户申请款项原路退回,如果没有的话,建议你们再弄一套单据,记得是齐全的,再重新发一次就好啦。
大家好,我是广州万事达运通国际物流公司的。其实这个你得从中来处理这样的事情压,银行做事很死的,他们说要什么就是什么,没得商量,所以你这边要和客户多沟通。客户肯定比你还急他们肯定会屈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