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澳大利亚发布了一系列进口食品的相关法规,涉及到鱼油、牛肉等产品,并且发布了生物安全和进口食品监管活动的新收费规定。本文对最新发布的进口食品法规进行梳理,供各出口食品企业参考,答疑解惑。
2023年6月13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修订鱼内脏和鱼油进口条件。
主要内容包括:
(1)重新定义鱼油的名称,以指导进口商遵守适当的进口条件,更好地明确哪些鱼油需要进口许可证;
(2)“人类使用”更改为“鱼油,包括供人类最终使用的鲑鱼油”;
(3)“未列出”更改为“其他(包括动物和环境最终用途)”。该规定自2023年6月14日起生效。
2023年6月13日,澳大利亚农药与兽药管理局(APVMA)发布114401号通告,拟制订部分食品中苯锈啶(fenpropidin)的最大残留量,具体见下表(*代表MRL设置在或接近检出限)。该通告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7月11日。
2023年6月23日,澳大利亚农药兽药管理局(APVMA)发布咨询114666号通告,拟制订部分食品中嘧菌酯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见下表(T代表MRL为临时限量)。该通告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7月21日。
2023年6月26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2023-A08号提案,审查新鲜、冷藏或冷冻牛肉进口要求。主要审查结论为:对于来自已准入国家的新鲜、冷藏或冷冻牛肉,不需要以生物安全为由要求出口国官方证明本国未发生牛块状皮肤病疫情(LSD)。该提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7月26日。
澳大利亚发布生物安全和进口食品监管活动的新收费规定
2023年6月27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140-2023号公告,即生物安全和进口食品监管活动的新收费规定,该规定将影响进口和航运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进口食品利益相关者、海关经纪人、货运代理、船长、生物安全行业参与者和航运代理。
主要内容为:
(1)该部门已经完成了对生物安全成本回收安排的全面审查。审查结果对现有的监管收费提出了修改意见,以使费用和收费与提供生物安全和进口食品活动的成本相一致。审查过程确保了价格的制定仅能收回其开展监管活动的最低有效成本。
(2)向行业提供建议:对生物安全和进口食品监管活动实行新收费的立法修正案已获批准;2023-24年生物安全成本回收实施声明(CRIS)列出了新的费用和收费,可在该部门的网站上查看。
(3)监管收费的关键变化。主要包括:生物安全费用和成本回收活动收费的单价;船舶收费术语与非商业性或非商业性船舶的一致性;实行指数化和年度审查周期;
(4)生物安全和进口食品监管活动的新费用和收费将从2023年7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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