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出口业务中,海运费的支付责任通常由委托方和代理方在代理协议中明确约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
首先,如果双方约定的贸易术语是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那么海运费由买方承担,委托方作为卖方只需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船上。在这种情况下,代理方通常只负责协助办理出口手续,海运费与代理方无关。
其次,如果贸易术语是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或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那么海运费由卖方承担。此时,如果委托方是卖方,那么海运费就由委托方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委托方可能会要求代理方先垫付海运费,然后再与其他费用一起结算。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在代理协议中特别约定海运费的承担方。这种情况下,无论贸易术语是什么,都以代理协议的约定为准。
总之,代理出口海运费的支付责任应根据代理协议的约定和贸易术语的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