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草制品是我国传统出口商品,包括竹、木、柳、藤、草等制品。鸿运国际日常见到的竹、木、藤、柳、草、芒,在匠人们的巧手下,被做成精美的竹木草制品,例如竹篮、竹萝、竹筐及摆件等。因为竹木草制品美观又实用,深受海内外消费者的青睐。
那么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应如何办理,海关对出境竹木草制品应如何进行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等。
1、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及场地地面硬化、无积水;
2、厂区布局合理,原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包装及成品存放区划分明显,相对隔离;
3、有相对独立的成品存放场所,成品库/区干净卫生,产品堆垛整齐,标识清晰;
4、具备相应的防疫除害处理措施,防疫除害处理能力与出口数量相适应;
5、经海关培训的厂检员,熟悉生产工艺,并能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和自检工作;
6、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制度,包括卫生防疫制度、原辅料合格供方评价制度、溯源管理制度、厂检员管理制度、自检自控制度等。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及分类管理申请表;企业厂区平面图及简要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包括各环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说明;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主要原辅料清单、自检自控计划。
在“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online.customs.gov.cn),“办事指南”中的“行政审批”模块可下载空白申请表及示例样表。
1、企业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网上申请,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2、所在地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核发注册登记证书。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首次、变更、延续、注销申请均按上述流程办理。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资质有效期为4年。企业应在资质失效前向海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海关总署对出境竹木草制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根据生产加工工艺及防疫处理技术指标等,竹木草制品分为低、中、高3个风险等级。
低风险竹木草制品:经脱脂、蒸煮、烘烤及其他防虫、防霉等防疫处理的竹木草制品。
中风险竹木草制品:经熏蒸或者防虫、防霉药剂处理等防疫处理的竹木草制品。
高风险竹木草制品:经晾晒等其他一般性防疫处理的竹木草制品。
企业自愿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实施分类管理的书面申请,海关依申请进行评估、考核,将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企业类别,并实行动态管理。
企业或者其代理人通过单一窗口报关,申请时应提供以下单证资料:《出境竹木草制品厂检记录单》;合同或信用证及发票;海运提单或装箱单;熏蒸/热处理报关单(依实际需求);代理报关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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