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针对进口白俄罗斯蜂蜜制定了详细的检验检疫要求。本公告旨在指导相关进口商和生产企业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蜂蜜的质量与安全,符合中白两国的卫生标准和国际贸易规则。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等。
2、双边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关于输华蜂蜜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允许进口的白俄罗斯蜂蜜定义: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经酿造的天然甜物质。
• 白俄罗斯蜂蜜加工企业需经中国海关总署注册。
• 白俄罗斯农业和食品部审核、向中国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 未注册的蜂蜜加工企业不得向中国出口蜂蜜。
1、蜜蜂来源要求:来自注册且受监管的白俄罗斯养蜂场。花蜜、分泌物或蜜露应安全无毒。
2、病害控制:白方确认无蜂房小甲虫病和蜜蜂亮热厉螨病。养蜂场及其周边5千米内12个月内无美洲蜂幼虫腐臭病和欧洲蜂幼虫腐臭病。
3、瓦螨病检疫要求:无瓦螨侵染或已通过特定处理。
• 养蜂场未使用禁止药物。
• 有溯源系统,保证追溯到养蜂场。
• 满足残留量标准。
• 疫情防控措施。
• 卫生安全,适合人类食用。
• 符合相关卫生要求,防污染。
• 每批次蜂蜜需随附一份卫生证书。
• 证书用中、俄、英文撰写,格式和内容需双方认可。
• 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
• 中文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企业注册号等。
• 遵守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